2023年福建省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2023年福建省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高校招生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第三条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

2023-05-30 11:22:17
2023年福建高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政策
2023年福建高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政策

2023年福建高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政策第十一条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

2023-05-30 11:21:45
2023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政策
2023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政策

2023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政策第三十一条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第三十二条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

2023-05-30 11:21:39
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第四十八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

2023-05-30 11:21:29
2023年福建高考准考证领取方法及时间安排
2023年福建高考准考证领取方法及时间安排

5月26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表示考生须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提交《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

2023-05-30 11:21:23
2023安徽高考成绩将于6月下旬公布
2023安徽高考成绩将于6月下旬公布

近日,安徽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6月教育招生考试月历,根据安排普通高考成绩发布将于6月下旬发布。安徽2023年6月教育招生考试月历考试项目日期项目名称6月7日-6月8日普通高考6月10日-6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考区)计算机水平考试6月14日-6月17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17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6月18日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

2023-05-30 11:21:18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5811852,过期不予受理。二、确认面试及缴费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1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

2023-05-30 10:59:45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和《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确定以下同学(公示名单见附件)获得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面试资格。即日起考生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本人初审结果。一、公示期为

2023-05-30 10:59:39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zs.njmu.edu.cn)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页面下

2023-05-30 10:59:34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及学校考核安排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及学校考核安排

根据山东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相关政策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综合评价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公示期结束,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如下:一、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经专家组审核、学校审定,最终确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详见附件)。考生也可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二、确认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2023-05-30 10:59:29